根据湖南省公安厅和教育厅文件(湘公通[2003]33号)要求,新生户口采取自愿原则:学生可以不将户口迁移学校,要求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由学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到校后交保卫处统一办理上户手续。新生入学后,学生户口将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时迁往单位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
2016年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户口关系迁转-办理户口迁移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