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含国家政策性加分和专业技能加分)的考生,请务必于4月8日-9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来校,现场确认时将材料交给接待处工作人员。
(二)我校依据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附加分认定。
(三)未在规定时间向学校提供任何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所提供的材料经学校认定不符合加分条件的,附加分一律按零分计。
(四)现场确认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 河南科技学院。届时,具体办公地点安排在校门内广场。
(五)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六)咨询电话:0373-3040127、30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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