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填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省招办规定的时间(2016年3月22日9:00至3月27日18:00)内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按照有关要求填报我校志愿。
填报志愿时,非艺术类考生不得填报我校文化艺术大类专业;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我校招生的所有专业;中职类考生应根据所学专业类别填报我校招生的相应专业。
(二)学校初审
2016年3月29日9:00以后,由招生就业处负责从“河南省单独招生数据报送平台”下载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信息,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
(三)现场确认
考生须于2016年4月8日至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到校进行现场确认,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河南科技学院2016年高职单招准考证》和《考试须知》。
领取地点:招生就业处(1#实验楼A段三楼)
咨询电话:0373-3040127、3040123
(四)考务组织
1.试题命制
根据应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专业特点,合理确定试卷的科目范围和内容。命题内容要符合“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要求,突出基础性,强化技能导向,重点考察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命题人员确定后,应立即入闱并开展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完成题目形式、题量大小、难易程度及内容要求相当的两套以上试题,供考试时随机抽取确定。考试结束前命题人员不得解除入闱状态,由监察处派专人全程监督,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同外界联系。
2.试卷印制
试卷印制须严格安保措施、严肃保密纪律,所有工作人员进行警戒隔离,不得与外界联系。试卷印制过程须由监察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印制完成后需要长距离运转保存时,应在安保人员护卫下专车接运,严禁在无任何防护措施下长距离运送。
3.试卷保管
考试试卷是保密文件,开考前24小时应将试卷从印制点接运至保密室进行秘存。保密室应设有高清监控摄像设备,并至少有3名安保人员昼夜值岗看护。
4.试卷领取
正式开考前2小时内,考务人员方可在监察处工作人员陪同下将试卷从保密室取出,并直接转送至考务办公室进行考前试卷分发工作。监考人员提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5.考试
(1)考试日期:2016年4月10日(周日)
(2)考试地点:我校校内。考生可于2016年4月6日以后登录教务处、招生就业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考场安排。
(3)考试科目:
时间考生类别测试内容测试方式上午9:00-11:30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知识测试(语文、数学)笔试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知识测试(语文、数学)笔试下午14:30-18:30高中毕业生非艺术类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艺术类素描笔试中职毕业生非艺术类职业技能测试动手操作艺术类素描笔试
说明:各项测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准。
(4)考区布置
学校须按照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规定的要求进行考场区域和考场布置(考试全程录像),并在开考前12小时封闭清场。考场封闭清场后考区进入警戒状态,设置警戒标志,安保人员警戒巡视。
(5)监考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组织考试,每个考场至少安排2名监考人员。认真做好监考人员抽调、考务培训等相关工作,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严防考生替考、夹带抄袭、传送答案等各种违规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6.评卷、分数统计与成绩查询
(1)评卷。建立健全评卷制度,确保评卷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把关。评卷现场和评卷人员实行封闭管理,采取流水作业方式评卷。要遴选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担任评委,对笔试试卷和技能测试评定必须执行评分标准前后统一,题组之间和评卷教师之间掌握评分标准统一,以确保评定质量。
(2)分数统计。分数统计工作须在监察处工作人员监督下组织实施,确保考生分数统计准确、无误。
(3)成绩查询。学校应及时向考生提供成绩查询服务。在规定的成绩查询时间内有考生提出疑问的,相关部门须及时核查并作出回应。
(五)录取
1.录取政策
凡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本年度不能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对口招生及其他类型的各类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录取规则
(1)高中毕业生与中职毕业生分开录取;
(2)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分开录取,中职毕业生分专业类别录取;
(3)各类别、各科类考生在考核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均以综合成绩作为录取基准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分配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分(职业技能测试分)、语文、数学先后顺序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基础知识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附加分
①文化基础知识成绩200分:语文100分,数学100分。
②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100分。
③艺术类素描科目100分。
④附加分:包括国家政策性加分和专业技能加分。政策性加分按我省普通高招现行规定执行。专业技能加分高不超过20分,主要包括获得省级及以上专业技能大赛奖励,获得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获得专利证书,在正规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在正规期刊发表的艺术作品等。
3.结果公示
按照录取规则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照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上报。
4.正式录取
经省招办审批同意正式录取后,学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将于2016年7月随普通高招远程网上录取的其他新生一并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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