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二)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
(三)根据录取总分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并报河南省招办审核备案,终确定录取名单。
(五)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一视同仁,考生入学报到后享有同等待遇,不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且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
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当年全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
(六)录取结果从我院网站查询(http://www.***.cn)。
(七)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八)对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照省招办《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6年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