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6年湖南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程序

2016年湖南关于做好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的通知招生录取程序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2 20:53:00 解决时间:2018-09-14 10:45

满意答案

三、招生录取程序

1.填报志愿。高考成绩达到2016年湖南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在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中填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小学教育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2.面试。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会同各市州教育(体)局对填报了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提前批次的小学教育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湖南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有本市州辖区内户籍的所有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户口薄。面试前,市州教育(体)局对考生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考生的户籍、年龄及有关情况经审核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与公布面试结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与市州教育(体)局商定后另行通知。

3.签订《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1)确定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名单。县市区教育(体)局在面试合格且持本县市区户籍的考生中,根据本县市区的招生来源计划数,按照提前录取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分文、理科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会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等额确定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名单。如确定为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因自动放弃等个人原因未签订《协议书》,其缺额按上述办法递补,直到签订《协议书》的考生人数达到本县市区分文理科的招生来源计划数。

(2)签订协议书。确定为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名单公布后,由县市区教育(体)局统一组织考生与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考生、县市区人民政府两方签订《协议书》后,市州教育(体)局汇总所辖县市区签订的《协议书》,并于提前录取批次录取前将《协议书》统一寄送达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3)确定为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名单、《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商定后适时公布并及时通知有关考生,以便考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4.录取。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依据已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名单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提前录取批次进行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录取工作。

5.复审。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报到,新生入学后,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的个人档案。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9-14 10:45

类似问题答案

2016年湖南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与培养学校
一、招生计划与培养学校1.招生计划与专业。2016年,全省计划招收公费定向师范生500人,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专业,实行文理兼招。按照我厅《关于申报2016年湖南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需求计划的通知》(湘教通〔2016〕57号)要求,根据各市州向我厅申报的2016年公费定向培养招生需求建议计划,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我厅编制了《2016年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湖南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对象及条件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招生对象应是持招生来源计划中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的2016年高考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1.截至2016年8月31日,年龄未满22周岁(199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2.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参加了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考,且考试成绩达到2016年湖南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3.身体健康,体格条件经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湖南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程序
三、招生录取程序1.填报志愿。高考成绩达到2016年湖南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在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中填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小学教育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2.面试。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会同各市州教育(体)局对填报了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提前批次的小学教育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湖南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有本市州辖区内户籍(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湖南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签订《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3.签订《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1)确定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名单。县市区教育(体)局在面试合格且持本县市区户籍的考生中,根据本县市区的招生来源计划数,按照提前录取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分文、理科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会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等额确定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名单。如确定为签订《协议书(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湖南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有关政策
四、有关政策1.面试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的高考志愿情况进行其他志愿的录取工作。2.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签订协议的县市区县以下农村小学任教,时间不少于8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负责落实。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湖南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要求
五、工作要求1.签订《协议书》是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区要切实做好考生与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的工作,市州教育(体)局要加强对签订《协议书》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县市区人民政府两方签订的《协议书》寄送达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要积极加强与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的配合,协助做好《协议书》的签订工作(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专业
二、招生专业我校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科学教育、教育技术学。(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三、招生计划2018年,省教育厅下达我校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775人,均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