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和加分(照顾政策加分和专业技能加分)两部分组成;(2)根据考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划定文化知识考试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录取成绩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和录取成绩都达到相应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3)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和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任意一项为零者直接取消录取资格。(4)录取照顾政策按我省教育厅、省招办2016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016年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