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考试办法
1.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考试由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
2.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职业技能成绩+专业技能加分)×60%+照顾政策加分。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后确定的预录取名单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在单独考试招生中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一视同仁,考生入学报到后享有同等待遇,但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全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
第十三条 文科专业3300元/年,理科专业3600元/年;住宿费分设800元/年、1000元/年两个标准;教材费据实交费。
第十四条 学生在我院可享受奖、助学金。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及学院奖学金。
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年)和学院助学金。
第十五条 具有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等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学院颁发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由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1-8767022、8767021
传真:0391-8767021、8767010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新区碧莲路801号
邮编:454000
邮箱:hngxxyzb@***
网址:www.***.cn
到校路线:焦作市火车站或汽车客运总站乘30路公交车到终点站——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2016年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