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应是持招生来源计划中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的2016年高考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截至2016年8月31日,年龄未满22周岁(199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参加了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考,且考试成绩达到2016年湖南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3.身体健康,体格条件经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2015〕7号)执行。
4.热爱小学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在高考录取时户籍所在县市区县以下农村小学任教不少于8年。
2016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招生计划与培养学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