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
1、考生综合总成绩(初试总分和复试成绩加权分)和复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综合总成绩中初试总分与复试成绩比例为60%:40%。对个别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该比例可作适当调整,但复试成绩比例不得高于50%,同时需报学校备案。各单位按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2、拟录取考生的复试专业笔试(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原则上需达到国家二区相应学科的单科分数线。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但加试单科成绩原则上需达到国家二区相应学科的单科分数线。研究生处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将拟录取名单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由学校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学院和所有涉招人员须认真、严格地执行有关规定。如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等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98-66279093
邮箱:jiwei@***.cn
研究生处
2016年3月18日
2016年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