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与地点:复试工作安排在3月25日---4月2日进行。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复试计划在3月23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由学院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
2、复试名单的确定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本专业的招生计划(减去推免生人数)确定本学科、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保证通知到符合复试条件的每位考生(网上公布名单和电话通知)。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复试通知。调剂需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见附件)执行,且需符合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规定的各专业报考条件。
(3)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3、资格审查
各学院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政策(如报考条件、调剂规定等)做好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除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
(2)往届本科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人工认证)。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按我校2016年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提交相关材料。
(4)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往届毕业考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从事过的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请交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给学院。
(5)《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政审表》(需政审部门盖章,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办做鉴定并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做鉴定并盖章。此表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6)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还须提供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
4、体格检查
各学院在复试期间(2016年3月25日--4月2日)自行与校医院商定具体体检时间并通知考生,同时向校医院提供体检考生名单。考生须自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注意体检时空腹。各学院不得拟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2016年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工作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