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2016年 5月 9日
2.地点: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海甸校区行政办公楼 309室)
3.流程:① 现场资格认证 →② 提交相关材料(附后)→③ 领取准考证(我校不寄发准考证)。
4.要求:
①现场认证时,往届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后学位证书和后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满注册的研究生证(或学生证)原件和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
②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相关报考材料。
③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报考。
④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5.须提交的相关材料(相关表格文档可在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内下载):
①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②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③后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学历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
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在职攻读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报名时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⑥我校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全学习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须在现场认证时,提交由报考人员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该生被我校录取后全学习且把该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证明。
2016年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现场认证现场认证时,考生须出示的原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