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人选确定
参加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布。
(二)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安排在2016年5月14日至5月15日进行,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组织完成。各学院将各学科的复试工作安排及其实施细则公布在本学院网上,供考生查阅。
(三)复试内容
复试(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由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主要包括专业能力、专业英语应用、综合素质等方面,全面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的潜能。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40分,英语表达能力20分,综合素质40分。每位复试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
相关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及面试成绩,计算其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四)体格检查
考生本人持《海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由学院发放)自行到海南大学医院或其他三等甲级以上的医院体检,并务必于5月19日前将体检结果送回到相关学院。各学院不得拟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2016年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复试(面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