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成绩计算办法仅适用于普通招考。
2.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所有成绩均以百分计。
3.博士生招生初试中的有关成绩分为政治理论成绩、外语成绩、业务一成绩、业务二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一成绩和同等学力加试二成绩。
4.博士生招生录取成绩中,初试总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具体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业务一成绩+业务二成绩)/初试满分200分]*100*5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分)*100*50%。
5.政治理论成绩、外语成绩、同等学力加试一成绩和同等学力加试二成绩不计入初试总成绩。
2016年河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计算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