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招考(初试—复试)的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为下列人员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全日制学历教育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符合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要求的人员。
以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类的MPA、MBA、教育硕士、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和高校教师/中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方式即将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属于非学历教育,不发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能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资格报考。若网上报名时未取得硕士学位,须达到上述(3)所列条件。
在大陆以外地区获得学位的人员须达到上述(1)或(3)所列条件,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4.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作出书面推荐。
5.达到我校各招生学科提出的各种具体要求(详见《河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包含没有取得硕士学位者和跨专业报考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已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者<含应届硕士毕业生>,C类和B类学术期刊参见河南大学科研处网站的成果认定http://kyc2.***.cn/Lists/List4/view8.aspx)。
(二)“申请—考核”的申请条件:
符合《河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暂行办法》(文件摘录见附件)和各招生学院(实验室、中心)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硕博连读”的申请条件:
符合《河南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办法》(文件摘录见附件)和各招生学院(实验室、中心)规定的报考条件。
说明: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或申请)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或申请)条件或提交虚假材料的考生,将取消报考(或申请)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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