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4月10日10:00-11:40进行文化素质综合测试,11:50-12:30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二)考试科目
1.文化综合考试200分(其中语文80分、数学80分、外语40分);
2.职业倾向测试100分。
3.普高生与中职生分类进行考试。
(三)考点设置
除在学院设置考点外,各市州分考点根据报名情况在各县市安监局进行,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四)录取规则
1.普高生与中职生分类录取,录取比例相同。学院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资格线,根据志愿填报顺序,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考核成绩拟定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考生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13日-4月20日。
4.学院招生就业处在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报送省考试院审核单招考生成绩与拟录取考生信息,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5.已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当年湖南省普通高考、高职对口招生考试;未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当年湖南省普通高考、高职对口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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