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体检合格的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在文化课达到180分的基础上,按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分数从高到低,或按考生文化课与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2.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黑龙江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黑龙江省2016年普通高考。
3.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学习。
4.已录取的考生,由省招考办统一印制考生信息确认表,由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和考生信息确认表,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考生电子档案由考生考试后在我院建立。
6.考生报考档案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建立,内容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所在高中提供)、单独招生成绩单、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诚信记录等。
2016年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