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机制: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上报黑龙江省招考办审批备案。
2.申诉渠道:学院成立由纪检委书记牵头,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签字。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2016年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