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6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贷款的偿还

2016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贷款的偿还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3 07:37:00 解决时间:2017-05-20 13:27

满意答案

第十三条贷款的偿还

(一)每年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工部助贷中心应组织借款学生与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可以选择毕业后按月偿款(毕业一、二年只还利息,从毕业第三年至第六年还本金和利息)和一次性还本方式,但不得延长借款期限。对提前还款的,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息。

(二)学工部助贷中心负责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相关事宜的咨询。

(三)如借款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退学、转学、休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终止学业的事件,学工部助贷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银行,银行应在接到通知后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为借款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并提前收回贷款本金。

  ??????????? 2017-05-20 13:27

类似问题答案

2016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贷款的偿还
第十三条贷款的偿还(一)每年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工部助贷中心应组织借款学生与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可以选择毕业后按月偿款(毕业一、二年只还利息,从毕业第三年至第六年还本金和利息)和一次性还本方式,但不得延长借款期限。对提前还款的,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时间计息。(二)学工部助贷中心负责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第四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四)学习刻苦,品德优良;(五)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六)生活简朴,能正确使用所贷款项(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贷款的发放
第十二条贷款的发放银行在签署贷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学生所贷学费、统一划入学校财务部门在银行开设的指定账户;第二年及以后每学年在借款学生签署借据后,银行应将次年所贷学费划入学校财务部门指定的账户。银行在签署贷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学生所贷学费、统一划入学校财务部门在银行开设的指定账户;第二年及以后每学年在借款学生签署借据后,银行应(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三份(按要求详细填写)。2、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三份。3、家庭所在地社区(村),街道(乡),区(县)同时认定的三级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贫困证明落款日期为当年有效,证件需有当年年检章。4、录取通知书复印件3份。5、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份。6、父、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份。7、父或母书面同意(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学工部助贷中心要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学工部助贷中心要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助学贷款规定程序做好工作。(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贷款学生在毕业当年
第十九条贷款学生在毕业当年(8月1日)前需持本人身份证、还贷卡到哈尔滨银行助贷中心签订还款协议书,如未办理相关手续者毕业证缓发。(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学工部助贷中心负责督促借款学生毕业前与银行签订还款计划和还款协议
第十五条学工部助贷中心负责督促借款学生毕业前与银行签订还款计划和还款协议。(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本办法由学院学工部助贷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学院学工部助贷中心负责解释。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