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或研究生(攻读专业学位者除外)。国家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其它费用自行补齐。依据国家有关助学贷款的政策,对于申请贷款的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鉴于以上国家规定,学生在我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1)A4规格纸张复印,上为身份证正面,下为背面。
(2)每张复印件正面右上角附一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2张)。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份。要求用A4规格纸张复印(正反面)。
3、提供贫困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1)要求正规纸张填写。
(2)要求到家庭所在地的市(县、乡、镇)民政部门核实、盖章。
4、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附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份。要求到家庭所在地的市(县、乡、镇)民政部门盖章公章。
5、贷款学生需提交家庭户口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户口首页、本人所在页。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A4规格纸张复印,上为身份证正面,下为背面)。
注:生源地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这两种贷款,学生只能选择一种贷款,不可以同时贷两种贷款。
2016年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助学贷款保险国家助学贷款须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