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测试工作在中俄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校自主招生监察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监督检查;
(二)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主招生面试实施细则,对重点环节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和问责机制,确保自主招生考试照章操作,公平公正;
(三)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我校、黑龙江省招生办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三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出现的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即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四)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监督电话:0451-86608305
2016年黑龙江大学自主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