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由学校统一组织审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经考核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统一入学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1.网上申请
以“申请考核制”报考的考生须在“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申请时间:常年接受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在2016年3月4日前将申请材料快递至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要求以上提供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录取资格。
3.学院初审
申请专业所属学院组成专家组召开专门会议,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形成初审成绩和意见。
4.学校复审
研究生院负责对学院初审的程序和结果进行形式复查。
5.答辩考核
2016年3月11日前学校组织复审通过考生进行公开答辩考核。
(1)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考核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就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形核意见。考核通过的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考核专家组由5名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至少1人为校外博导。申请人的报考导师及推荐人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
(2)申请人简要介绍本人学习经历与研究成果,重点阐述攻读博士的学习计划和科研工作设想,并接受专家组提问。每名申请人阐述时间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不少于6个。根据培养需要,专家组可对申请人的专业外语能力进行考核。
(3)答辩考核应公开进行,全程录像,并安排专人进行记录。
6.录取
学校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并参考外语水平考核成绩,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016年黑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