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前考生必须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部组织实施,要求如下:
(1)应届考生需出示初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考生需出示初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所在学校学籍部门出具的应届证明)以及相对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的认定以考试报名时所具备的学历为准。
(4)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2016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