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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办法及要求

2016年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复试办法及要求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1 01:35:00 解决时间:2017-05-19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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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办法及要求

1、学校复试资格线

学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线如下:

黑龙江东方学院2016年全国统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

学 科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总分食品工程国际商务

2、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必须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部组织实施,要求如下:

(1)应届考生需出示初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考生需出示初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所在学校学籍部门出具的应届证明)以及相对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同等学力的认定以考试报名时所具备的学历为准。

(4)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 2017-05-19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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