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流以学生兴趣爱好和发展需求为目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量化评审,以学生综合考评成绩(简称P)为主要依据,学业成绩折算分(简称“P1").综合表现折算分(简称“P2")为基础数据进行计算(计算方式为: P=P1+P2), 各项数据所占比例分别为80%、20%。其中P1、P2计算方式如下:
1.学业成绩折算分(P1)
P1主要包括学校人才培养计划中第一至第三学期已经开设且组织考试的所有课程,以学生该课程高成绩为准(含重修、补考成绩),因学生自身原因未修按0分计,缓考课程按缓考后成绩计算,第三学期缓考课程按0分计算,且同样计算在内。
该部分成绩主要以课程成绩和学业成绩平均分两个数据为主要换算依据。高分值为80分。
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学业成绩平均分[(A) =工课程高成绩/公课程门数:
P1= (AX80) /学业成绩平均分值高值。
2.综合表现折算分(P2)
P2由学院根据有关文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该部分成绩主要以综合表现成绩(简称“S")和综合表现成绩高值两个数据为主要換算依据,高分值为20分。
计算公式为:
综合表现成绩:由学院根据有关文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所得分数:
综合表现成绩高值:学生所在大类招生范围内全部学生中综合测评高成绩;
P2= (SX20) /综合表现成绩高值。
综合表现文件见《XX学院德、智、体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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