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主要包括学校人才培养计划中第一至第三学期已经开设且组织考试的所有课程,以学生该课程高成绩为准(含重修、补考成绩),因学生自身原因未修按0分计,缓考课程按缓考后成绩计算,第三学期缓考课程按0分计算,且同样计算在内。
该部分成绩主要以课程成绩和学业成绩平均分两个数据为主要换算依据。高分值为80分。
计算方式如下:
学生学业成绩平均分[(A) =工课程高成绩/公课程门数:
P1= (AX80) /学业成绩平均分值高值。
答案来源于: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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