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校学年学分制培养体系框架下,专业分流坚持以下原则:
1.社会需求的原则。依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和学生自身发展需求,鼓励学生在大类培养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性。2.个性发展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规定条件下允许学生根据兴趣特长和学习情况,在大类培养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
3.专业布局合理原则。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前提下,依据专业资源现状和结构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4.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体现机会均等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评审标准,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基本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