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专业分流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在公示期内如对分流结果存在异议,学生本人可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学院将按照公示后结果进行专业排班,并上报教务处备案,学生按分流后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进行修读。
答案来源于: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2016年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类公示及确认阶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