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的有关要求,我校2016年继续进行单独招生工作。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12058
第九条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第十条办学特点: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专业建设为核心,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生产育人。围绕一个核心——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强化二个建设——学校内涵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完成三个转变——规模向质量转变、一般向特色转变、普通向精品转变;实现四个突破——办学理念突破、办学模式突破、办学条件突破、办学水平突破;构建五个体系——课程建设体系、师资队伍建设体系、实践条件建设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体系、质量建设体系的“一二三四五”发展思路。实现学校的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协调发展,实现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个性协调发展。
2016年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