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已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于2016年3月1日10:00至4日16:00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通过网上填报合肥幼专志愿报名。
二、考核测试
(一)考核形式
1、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
2、对口升学报名考生须参加合肥幼专举行的职业技能测试。
3、普通高考报名考生须参加合肥幼专举行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二)内容、分值和方式
1、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总计300分,采取笔试方式测试。考试纲要详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http://www.***/。
2、对口升学报名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内容包括形体条件、身心素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专业的专业技能等,满分100分,采取面试方式测试。
3、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内容包括形体条件、身心素质、报考专业对应的基本职业能力及职业倾向性等,满分100分,采取面试方式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稍后见合肥幼专招生网
http://zsb.***.cn/index.asp。
(三)考核时间与地点
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为3月20日上午,考点设在考生所在市、县。
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为4月1-2日,考点设在合肥幼专。
(四)职业技能测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时考生需携带材料
文化素质测试达到我校各专业要求分数线的考生需于3月31日下午14:00——17:00到合肥幼专招生办(图书馆七楼703)领取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同时携带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安徽省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
3、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考生号);
4、符合加分条件的原始证明材料。
考场及具体测试时间详见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
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收测试费为120元。具体缴费方式待笔试结束再公布。
(五)免试入学
报考合肥幼专的考生,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省合格线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于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直接入学。考生须于3月30日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到合肥幼专招生办审核,审核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参照考生填报志愿以及招生计划进行预录取。
1、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中专,下同)在省级(限安徽省)以上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市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者,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高中阶段个人作品入选国家级展览者,此项仅限与报考专业相近赛项。
2、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者。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三、加分政策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10分计算:
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称号;在地市级相关职业技能比赛获三等奖;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高中阶段个人作品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等级;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获得育婴师、蒙氏教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生如同一性质获奖符合多项加分条件,不累计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并提交相关证书原件或原发证单位开具的证明等材料,所有加分情况将公示,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安徽省教育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录取
录取工作在安徽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分类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60%+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40%+政策加分)。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总分排序,若文化素质成绩仍相同时,再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
3、报考学前教育、英语教育专业的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须达省划定合格线以上50分,报考美术教育、艺术教育(书法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图书档案管理专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须达省划定的合格线以上30分。报考各专业的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均须达60分。
4、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于4月10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按照省考试院统一的要求上传省考试院备案。
5、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8日-29日登陆安徽省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确认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在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6、参加分类考试招生并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7、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
2016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考核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