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时间:3月18日8:30—17:00(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请联系研究生处)。
地点:行政楼315室。
资格审查需提交:
(1)政审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盖章;
(2)近期一寸照片2张;
(3)相关证件及资料:
非同等学力考生,要审核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交验本人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同时收取考生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原件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要审核准考证、身份证件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同时收取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同时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2016年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报到、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