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达到省教育厅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合格分数线120分,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面向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或职业技能测试(面向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测试方式为面试,总分300分。
(二)录取原则和要求。在省教育厅领导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按照分类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由学院组织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录取时按相同类别的考生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普通文、理科类考生测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考生文化素质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三)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网上公示名单和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公示并经考生确认后,我院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为拟录取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四)参加我院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五)参加我院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016年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学院录取分数线、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