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件、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
2、将本人档案(档案袋上须注明姓名和录取专业名称)调至我校各二级学院。
3、党团组织关系。是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的新生报到时应携带党、团组织关系接转介绍信,其中党组织关系在安徽省外的新生,请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处填写“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具体接收单位为“合肥师范学院”;党组织关系在安徽省内的新生,请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处填写“中共合肥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具体接收部门为“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迁转团组织关系的新生,请在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处填写“共青团合肥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律自带,入学报到时提交。
另外,录取考生中是我校应届毕业生无须调党团组织关系,可直接与相对应二级学院联系。
4、户口迁移证。考入我校的研究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新生本人自愿决定。如需迁移户口,户口迁入单位一律填写“合肥师范学院保卫处”。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出生日期与身份证的出生日期应相同,且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应加盖“户籍更改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栏内地址填写须详细到“市(县)”,如“江苏省南京市”、“安徽省肥东县”、“北京市海淀区”。
凡办理户口迁移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将户口迁入学校,并准备以下材料:①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②三张一寸近期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系别、专业);③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④户口迁移证(背面标明本人身高、血型)。
特别提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的规定,凡入学报到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应届本科生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报到。
▲相关证件和证明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应当一致,所有证件不得涂改,否则不予报到。
2016年合肥师范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入学招生信息咨询:0551-63676140;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