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在3月31日前(以到校邮戳时间为准)邮寄报名表等相关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不齐全或者逾期未到者,取消初审资格。
2.邮寄材料请按如下顺序装订:报名表、个人陈述、获奖证书等报名系统中所上传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项材料的具体要求见“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3.符合报名条件(四)的考生必须由所在中学校长或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实名提供推荐材料(推荐信以及其它能证明考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本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详尽的证明材料。
推荐信模板务必从“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下载,并由推荐人亲笔签名。推荐材料须由推荐人直接邮寄到我校。注意不得交由考生本人随报名申请材料一并邮寄。
4.学生本人及推荐人(单位)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材料或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自主招生资格和推荐人(单位)的推荐资格。
5.建议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并在信封上备注“自主招生材料”字样。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30009,联系电话:0551-62902397
2016年合肥工业大学自主材料寄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