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以参加同批次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为依据,择优录取。
报考各学院考生综合成绩测算方式:
每位考生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课综合笔试成绩+外语听力测试成绩(或英语写作测试成绩)+外语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值为830分)
特别说明:
对于各学院考生综合面试(100分)得分低于60分的,视为综合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部分学院对专业课综合笔试的成绩也提出明确要求,请考生关注学院网页上公布的复试实施办法。
2016年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