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者,可提供考生编号后四位)。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学生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证件上交报考执业医师者,可提供上交部门证明和相关证件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
4、思想品德和学习工作表现鉴定表(见附件2)。
5、报考临床学科的非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非普通全日制生源、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审验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
6、同等学力考生(指大专毕业满两年者或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试报到时按要求主动选择两门加试科目。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加试两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范围为:人体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卫生统计学,但所选科目不能与本人报考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相同。例如:初试为西医综合的考生,加试科目不得选生理学、病理学、生物化学。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具体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以上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复印。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注意: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须自备白服、帽子和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