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山东省本科一批次控制线,且排名位于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校理科考生前10%,否则视为无效。考生须参加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填报,并须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根据相关说明(及时查看我校通知,按要求)提交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信息。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按“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高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7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高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山东省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折算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各科成绩按照A=100分、B=90分、C=80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10)。
答案来源于:201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1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综合评价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