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免试入学,以满分计入总分。免试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免试入学,以满分计入总分。免试考生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对口类考生其对口专业考试成绩可代替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如考生不使用对口专业成绩或跨专业类报考或无相应对口专业成绩,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成绩作为终成绩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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