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于4 月 11 日登录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附网址http://***.cn)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提出申请。
考生可于4 月 11 日登录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附网址http://***.cn)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提出申请。
1、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有关规定。
2、录取办法:按总分(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专业调剂: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4、于4月28日10:00,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处将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就业处网页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考,不能再被其它高校录取。
6、缺考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并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016年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成绩公布与复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