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笔试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折算总分,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总成绩×(100/250)×60%。依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学校录取分数线,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结合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对学校低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次进行比较;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再按照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法律基础成绩依次进行比较。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专业录取情况以及考生所填写的“是否愿意调剂”情况,做相应的调剂,不再与考生联络。
2016年华东政法大学插班生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