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校长推荐计划”考生外,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低录取标准可为“3、3、2、2”或“3、2、3、2”。
2016年华东师范大学香港免试生录取*低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