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条件外,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我校不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3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1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已获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4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者。
3、报考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
2016年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