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198分(330×0.6)为复试合格,低于198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一志愿考生以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行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调档函和政审表。
调剂复试考生来自不同的地区和学校,初试科目也不完全一致,初试成绩可比性差,调剂复试考生与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分别排序,具体由招生单位决定复试权重涉及的科目和比重以及录取排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上海市教硕-规培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2016年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