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通过审批同意硕博连读的我校在学优秀硕士研究生;通过推免选拔程序同意接收直接攻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生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②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本科修读专业、修读5门硕士学位课程的专业、所报考博士的专业之间,不得跨专业。
③已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完)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目录以我校图书馆"帮助中心-核心期刊指南"栏内刊载的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④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其他应试语种的六级考试(报考外语专业亦须通过应试语种的六级考试)。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同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生(本校硕博连读除外)一律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我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放在考生来校复试时进行,若不符合报考条件,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及之后的全部报考内容。
7、报考教育博士的考生必须已经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且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在职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限招中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丰富学生工作经验的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限招高等学校的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校级领导。教育博士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8、报考"高校思政教师专项"必须已经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并且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考生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一年学习时间。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生源范围:①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②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
我校2016年只有6个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复试、录取参照如下优先原则:理工科专业优先、应用型专业优先、西部地区考生优先、省区均衡优先(即尽可能分布在不同省市)、学科、专业均衡优先(即尽可能分布在不同的学科专业)、成绩优先、尊重导师意见。
2016年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