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的考生名单。专家组审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如下:
1、考生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学科背景和学术成果;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3、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培养潜力和综合素质等;
4、其他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
2016年华东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材料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