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费和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2、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各类报考信息真实有效,因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时间安排
时 间内 容2015年11月30日―12月31日考生网上报名2015年12月31日前考生提交申请材料2016年1月4日―1月10日考生网上缴费2016年1月22日前组织专家进行申请材料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2016年3月19日初审合格者进行外语水平和政治理论考试2016年4月中下旬复查申请材料原件,进行综合考核2016年5月公布录取结果2016年6月发放博士录取通知书
2016年华东理工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其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