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其他副院长和院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各系主任为成员的“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命题、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和纪检监察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计划的拟订和申报;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负责拟订招生简章、实施方案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接受招生咨询;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各种信息、数据的汇总、传递和上报;负责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与考试有关的文件;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组织文化水平考试;负责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安全工作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转递、保管的安全保密;负责报到、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4)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5)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院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6)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院纪委)
主要职责:负责全程监督考试、技能测试、录取等单招主要环节的工作。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2016年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