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便于考试协调指挥和方便考生参加考试原则,文化水平考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设置在同一考点。全省拟设置五个考点:
第一考点面向秦皇岛、唐山、廊坊、张家口、承德生源考生,考点设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乘车路线:秦皇岛火车站34路公交车至终点海滨汽车站转乘22路公交车到外国语学院下车。
北戴河火车站乘22路乘22路公交车到外国语学院下车。
联系电话:0335-5926130
第二考点面向邢台、邯郸生源考生,考点设在邢台市桥西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乘车路线:邢台火车站乘4路、19路市内乘10路、12路、25路、26路公交车到军需学院站下车
联系电话:0319-2273053、2273675、2271766、2273679
第三考点面向保定、定州生源考生,考点设在保定市莲池区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乘车路线:保定火车站西广场乘5路、22路到三医院站下车东行约700米路北即到;保定东站乘K2路、游1路到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312-5991269
第四考点面向石家庄、辛集生源考生,考点设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乘车路线:石家庄火车站33路医大一院站转52路河北化工医药学院站下车
联系电话:0311-85110333、85110111、85110222
第五考点面向沧州、华北油田、衡水生源考生,考点设在沧州市运河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乘车路线:沧州火车站、客运东站:乘1路、158路公交车终点站即到;客运西站:乘235、236路到二医院站转1路公交车终点站即到。
联系电话:0317-2050897、2128538、、
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1)文化水平考试
①中职(中专、技校、职教中心)考生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②普通高中生
普通高中生,其文化水平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
对应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学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联考单招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需本人在领取准考证时提出申请,参加文化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终成绩计入总分。
(2)职业适应性考试
职业适应性考试由该大类专业联考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包括联考院校、行业企业专家)成立职业适应性测试专家组,对考生职业适应性进行考试,总分390分。对口考生可直接使用对口升学考试的专业成绩代替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普通高中考生、不使用对口专业成绩的中职考生、跨专业类或者无相应对口类专业成绩的中职考生,均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3)免试入学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予文化水平考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直接录取。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不单列。
免试成绩折算办法:文化考试计36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计390分。
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招生院校提出申请,院校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然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同时将其免试条件转换成相应分数,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1.评卷组成员:由财经商贸类专业单招联考办公室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家教师组成命题阅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联考单招录取规则:联考单招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在同一专业大类中选报五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六个专业,同时投给五所院校,由院校按照招生章程提出拟录取意向,省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确定录取院校。
2.同分考生处理: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分配专业。
3.缺考处理:缺考考生我院默认为自动放弃录取。
4.二志愿录取办法:我院承认其他单招院校的考试成绩,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征集。
(二)时间安排
4月13日,联考单招牵头院校上报考生成绩;
4月17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要求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一志愿考生体检和成绩信息;
4月18日至20日,一志愿拟录取;
4月20日,上传拟录取考生名单(包含拟录院校,但不含专业),调整专业计划并上传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拟录取院校和专业);
4月21日至22日,下载、确认,调整专业计划并上载确认结果;
4月22日至23日,一志愿网上录审备案;
4月23日,编制征集计划;
4月23日至24日,进行二志愿征集;
4月25日至26日,下载二志愿考生体检和成绩信息,进行拟录取;
4月27日,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二志愿录取备案。领取新生录取名册,面报密封后的成绩光盘、违规处理情况材料(加盖本校公章),实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院校还需携带免试录取库和录取名单(加盖本校公章)。
4月30日,按照河北省考试院打印的录取名册,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四)已被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考。
七、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九、联系方式
2016年财经商贸大类单招联考办公室设在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戴河大街6号
邮政编码:066311
联系电话:0335-5926130
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cn/
纪检监督电话:0335-5926359
特别提示:关于财经商贸类专业单招联考的信息都将通过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关注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网,单招方案及其他信息以官网(http://www.***.cn/)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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