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规定,我省本科不进行补录;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未完职高专原计划的省内院校,经申请同意后可以进行补录,补录仍执行院校在常规录取阶段时的分数线。
各高校在9月10日前完成新生报到工作。9月18日至19日高校将未报到考生信息(包括本科、高职高专)报省招办,省招办将未报到考生的录取信息予以注销,被注销考生相应取消录取资格,不能参与补录,这些考生电子档案状态由“录取”改变为“未报到注销”。省招办将需补录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省招办要求重新填报志愿,参与补录。
参加高职高专补录的考生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2016年湖北阳光(五)一本二本高职高专文理类录取高职高专批次招生有哪些改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