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具有农村户籍的考生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的考生,符合下列(1)(2)(3)条件之一,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1)①考生户籍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的42个县(市、区);②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42个县(市、区)的农村户籍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且考生在该县(市、区)户籍满3年以上;③考生具有42个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①全省(不包括42个县(市、区))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农村户籍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且考生在该地区户籍满3年以上;②考生具有我省乡镇(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高中阶段通过省教育厅“飞翔计划”录取的农村户籍考生或户籍在我省农村地区考生,且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农村户籍或户籍在我省农村地区的,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2016年湖北阳光(五)一本二本高职高专文理类录取考生如何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应注意哪些问题?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