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考生的不同类别和运动技术等级分别划定文化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在考生文化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文化考试成绩的(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的(70%)进行综合评价,各类别各项目分别按照考生综合得分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得分相同,按照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
3、考生可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安排好先后顺序,我院根据填报志愿先后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我院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操作细则》要求,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5、运动训练专业(网球运动方向、冰雪运动方向)招生调剂面向所有项目考生进行,按比例分项目择优录取。
6、2016年6月上旬在我院招生信息网站公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考试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7、对于符合国家文件规定,达到免试条件的运动员,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录取。